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莉,马晓东,马铭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682民初5218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晓东:本院受理(2021)冀0682民初5218号原告李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依法准予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马铭阳由原告抚养,被告负担抚养费;3.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定州市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