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晓青,张伟雄, 石家庄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石家庄永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家庄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万晓青、张伟雄诉石家庄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永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二十八(70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