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石乐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石乐军: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