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建春,马晓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33民初305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晓东:本院受理的原告杜建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33民初30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