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丁立刚,于佳丽,许静乾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0)冀1028民初2456号,(2021)冀1028执1037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于佳丽、许静乾: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丁立刚与于佳丽、许静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1028民初245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8执1037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
刊登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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