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白阳, 桃园玻璃秦皇岛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302民初23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桃园玻璃秦皇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白阳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302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桃园玻璃秦皇岛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白阳支付工资和养老保险共计35277.09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