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世亮,大连二分公司, 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二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二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杜世亮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