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润平,付铁华,周宗伟,李旺,周宪福, 河北海工船用螺旋桨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302民初904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付铁华、周宗伟、李旺:本院受理原告董润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302民初9049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河北海工船用螺旋桨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董润平借款3万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10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按年利率6%以及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借款利息;二、被告周宪福以其认缴出资额1560万元范围内、被告付铁华以其认缴出资额780万元范围内、被告周宗伟以其认缴出资额5460万元范围内对被告河北海工船用螺旋桨制造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原告董润平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对原告董润平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港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