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水县利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4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824民初792号 |
案号 |
(2019)赣0824执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吉水县利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同创包装有限公司货款19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吉水县利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2-11 |
发布时间 |
2019-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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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德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2056427919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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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南工业园区文山大道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