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6********35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802民初4431号
案号
(2022)赣0802执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郭斌支付原告吉安市吉州天阳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的货款548092.5元及利息14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8月4日止),定于2021年11月15日前支付货款本金274046.25元,剩余的货款本金274046.25元及利息14万元共计414046.25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原告放弃2021年8月4日之后的利息主张;二、如被告郭斌未按上述任意一期归还借款,则原告吉安市吉州天阳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的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逾期按实际拖欠的货款金额按月利率1.5%自2018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三、其他无争执。案件受理费12090元,减半收取计6045元,律师费13700元,共计19745元由被告郭斌负担,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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