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惠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9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南民三商初字第27号 |
案号 |
(2016)黑0103执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空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惠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欠款136000元。二、被告哈尔滨惠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述利息(自2013年11月26日至本判决履行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1-18 |
发布时间 |
2016-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鲍丽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35919090712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盟科观邸A1栋19层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