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付佐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1********3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110民初27316号 |
案号 |
(2022)黑0110执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告付佐民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刘克东医疗费4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00元(原告已预交),原告刘克东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