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舒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98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02刑初47号
案号
(2020)黔0502执46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舒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舒畅的刑期自2019 年2月1 日起至2028 年1 月31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宋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宋勇的刑期自2019年2 月1 日起至2027 年7 月31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吴长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吴长远的刑期自2019年2 月1 日起至2026 年9 月30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四、被告人王洪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王洪明的刑期自2019年2 月1 日起至2025 年7 月31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五、被告人胡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胡健的刑期自2019年2 月1 日起至2025 年7 月31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六、撤销(2017)黔0502 刑初628 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朱大宇适用缓刑的部分。七、被告人朱大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原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朱大宇的刑期自2019年5 月4 日起至2025 年5 月3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八、被告人付振银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付振银的刑期自2019年8 月7 日起至2021 年8 月6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九、被告人罗珩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罗珩的刑期自2019年7 月9 日起至2021 年3 月8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十、被告人吴浩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罗珩的刑期自2019 年2月28 日起至2020 年8 月27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8-27
发布时间
2020-10-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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