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新思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1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03民初858号 |
案号 |
(2020)黑0103执45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新思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借款本金3835547.83元及截至2017年10月20日利息78203.44元(自2017年10月21日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基础上再上浮50%继续计算利息);二、被告哈尔滨兰格装饰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华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来顺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宋建杰、施秀芬、刘雨冰、刘志圣、刘伟、王灏、佟秀云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11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哈尔滨新思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刘伟、王灏、黑龙江省华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宋建杰、施秀芬、哈尔滨兰格装饰有限公司、刘雨冰、刘志圣、黑龙江来顺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佟秀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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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0744165131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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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电塔头道街3号165栋4单元1层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