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富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48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784民初2843号 |
案号 |
(2020)鲁0784执10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富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安丘长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货款24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李春秀对上述第一项欠款数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00元(已预交2450元),诉讼保全费770元,由被告黑龙江富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李春秀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春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00948010271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珠江俊景小区2栋5单元2层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