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7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02民初11337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2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被告确认,截止2019年7月3日,被告陈亮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99,946.85元,利息(含罚息、复利)25,682.07元,2019年7月4日以后至还清本息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复利),按原、被告双方签订编号:2762017112300073号《小微客户借款合同》的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计算,被告陈亮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3,092.00元,被告陈亮自愿负担,并于调解当庭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