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成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602********07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02民初2574号
案号
(2020)黔0502执26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梦、魏成勇自愿定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支付原告张旺达借款本金人民币 67,200.00 元(大写:陆万柒仟贰佰元整) ,并以人民币 67,200.00 元为基数,按照月息 2%计算利息,从 2019 年 12 月 19 日起直至清偿为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740.00 元(已减半) ,被告张梦、魏成勇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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