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荣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8********CM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830民初1078号 |
案号 |
(2019)赣0830执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尹克斌与被告江西荣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二、被告江西荣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尹克斌履约保证金150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9月27日至还清之日止按月息1.4分计算),被告江西荣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9日前支付1000000元,剩余款项于2019年4月9日前付清。三、被告张春艳、罗世清对上述第二项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如被告江西荣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二项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尹克斌有权就全部剩余欠款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案件受理费18300元,减半收取915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4150元,被告江西荣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张春艳、罗世清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02 |
发布时间 |
2019-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赣0830执35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2 |
执行法院 |
永新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1415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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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向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02MA35JPCM5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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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