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66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0502民初1355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恢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薛平、刘发元自愿偿还原告蔡本奎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50000元整,定于2016年12月30日前偿还人民币30000元,2017年12月30日前偿还人民币80000元,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人民币40000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2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600元,原告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