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德发有机肥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8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526民初2732号 |
案号 |
(2020)黔0526执15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朱涛与被告贵州省被告贵州德发有机肥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2015年4月16日签订的《泥炭开采劳务分包合同》;二、由被告贵州德发有机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朱涛保证金人民币470000元;由被告罗宗良、黄金芬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朱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间给付金钱的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65元,由原告朱涛负担1165元,被告被告贵州德发肥业有限公司、罗宗良、黄金芬共同负担3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饶德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26050820349C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五里岗产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