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盛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9)黑0103民初16228号 |
案号 |
(2020)黑0103执3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茂盛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高番摔,杨孝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毛晓薇借款本金300万元;二、被告哈尔滨盛兴生物主程有限公司、高秀艳、杨孝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毛晓薇借款本金300万元的利息,自2015年7月l4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哈尔滨盛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高秀艳-、”杨孝义对偿还原告毛晓薇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给付承担连带责任;四、原告毛晓薇的其其他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被告哈乡叠滨盛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高秀艳、杨孝义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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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秀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5738635889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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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宾县新甸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