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省盛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28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民初28号
案号
(2018)黑01执7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黑龙江省盛恒基中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借款本金3.28亿元及利息二、黑龙江省盛恒基中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律师费12万元三、黑龙江省盛恒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志江、王雪靖对黑龙江省盛恒基中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有权向黑龙江省盛恒基中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四、黑龙江省盛恒基中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国家开发银行有权对黑龙江省盛恒基中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哈尔滨市盛恒基中加学校的收费权收取的款项有限受偿五、黑龙江省盛恒基中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国家开发银行有权以黑龙江省盛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土地他项权证及房屋拍卖、变卖、折价后所得价款有限受偿六、驳回国家开发银行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17946.93元,保全费5000元,由黑龙江省盛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盛恒基中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志江、王雪靖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9-13
发布时间
2018-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黑01执765号
立案日期
2018-09-13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28120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志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97028519773
登记机关
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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