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1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02刑初46号
案号
(2020)黔0502执60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鲁跃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犯强迫交易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鲁跃的刑期自 2019 年 2 月 1日起至 2039 年 1 月 31 日止) 。二、被告人胡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11(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胡文的刑期自 2019 年 2 月 1日起至 2037 年 1 月 31 日止) 。三、被告人付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付豪的刑期自 2019 年 2月 1 日起至 2037 年 1 月 31 日止) 。四、 被告人王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王祥的刑期自 2019 年 4 月 17日起至 2034 年 4 月 16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朱陶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412(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朱陶的刑期自 2019 年 2月 1 日起至 2031 年 1 月 31 日止) 。六、被告人闻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闻浪的刑期自 2019 年 2 月 1日起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七、被告人王鸿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王鸿豪的刑期自 2019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7 月 31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八、被告人张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413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张祥的刑期自 2019 年 2 月 1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九、被告人范朋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范朋的刑期自 2019 年 3月 12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11 日止) 。十、撤销(2017)黔 0502 刑初 434 号判决书对被告人王凡适用的缓刑部分。十一、被告人王凡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原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王凡的刑期自 2019 年 2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十二、被告人成伟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四千元。414(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成伟强的刑期自 2018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4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十三、被告人张坤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张坤的刑期自 2019 年 7 月 4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3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十四、被告人张兴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犯寻衅滋事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张兴富的刑期自 2019 年 3 月12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止) 。十五、被告人邓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邓志的刑期自 2019 年 2 月 1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十六、被告人邓柳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415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邓柳凇的刑期自 2019 年 2 月10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9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十七、被告人陈盘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陈盘的刑期自 2019 年 4月 13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2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十八、被告人陈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陈宇的刑期自 2019 年 2 月 1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十九、被告人文洋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416(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文洋的刑期自 2019 年 5 月 17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二十、被告人薛朝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薛朝林的刑期自 2019 年 4 月25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止, 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二十一、被告人杨常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被告人杨常富的刑期自 2019 年 2 月 1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二十二、被告人汪鹏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汪鹏的刑期自 2019 年 5 月 4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二十三、被告人朱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417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朱刚的刑期自 2019 年 3 月 17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二十四、被告人史学悝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史学悝的刑期自 2019 年 5 月16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止, 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二十五、被告人王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犯聚众殴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王矗的刑期自 2019 年 4 月 5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4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二十六、被告人鲁俊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鲁俊杰的刑期自 2019 年 5 月14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止, 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418二十七、被告人龚绪武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龚绪武的刑期自 2019 年 4 月24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3 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二十八、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以及供犯罪所用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后附清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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