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冉旭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1********6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刑初286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69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冉旭朝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冉旭朝的刑期自 2020年 10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冉旭朝退赔各集资参与人共计现金人民币 273,100 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各集资参与人名单及应退金额见附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