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祥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747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02民初7135号
案号
(2020)黔0502执50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孔祥勇欠原告徐正刚货款和运费及利息共计 41,000元,并定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支付 10,000 元,2020 年 8 月 30日前支付 10,000 元,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10,000 元,剩余11,000 元定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二、如被告孔祥勇未按期履行完毕给付义务,则原告徐正刚可就未履行部分全部申请执行。受理费人民币 393.00 元,原告徐正刚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9-10
发布时间
2021-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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