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恒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32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02民初8727号
案号
(2020)黔0502执49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罗恒洋认可差欠原告李磊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0000 元,罗恒洋定于2020年7月30日向原告支付2000元(已当庭支付),于2020年8月13日之前向原告支付3000元,于2020年9月13日之前支付5000元。若被告罗恒洋对上述款项任何一期逾期,则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5.00元,被告罗恒洋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9-09
发布时间
2021-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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