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48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刑初917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9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常红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即被告人常红自 2020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29 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宋志高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即被告人宋志高自 2020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29 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三、涉案赌资人民币 47,275 元依法予以没收。四、继续追缴被告人常红、宋志高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五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