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干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2190****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赣0982执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被告双方2011年4月14日签订的《预拌砼购销合同》,该合同内容终止履行。二、限被告新干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原告樟树市创晟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合同垫资款50万元 。三、驳回原告樟树市创晟建材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29元,保全费4200元,合计人民币13429元,由被告新干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担13000元,原告樟树市创晟建材有限公司承担42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11 |
发布时间 |
2018-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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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雪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4162190302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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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善政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