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干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21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824民初1462号 |
案号 |
(2019)赣0824执3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新干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785000元及利息(至2003年10月15日的利息为173712元,自2003年10月16日起的利息按本金785000元、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36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新干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发布时间 |
2019-05-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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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雪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4162190302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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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善政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