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429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02民初11395号
案号
(2021)黔0502执17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何林路、吴倩所欠原告曹宣卫借款 10,000.00 元,被告何林路、吴倩自愿分期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偿还原告曹宣卫借款本金 2,000.00 元, 2021 年 1 月 15 日前被告何林路、吴倩偿还原告曹宣卫借款本金 8,000.00 元,利息不再计算。若被告何林路、吴倩有一期未按时履行,原告曹宣卫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 25.00 元,由被告何林路、吴倩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2-07
发布时间
2021-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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