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42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民初11395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17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何林路、吴倩所欠原告曹宣卫借款 10,000.00 元,被告何林路、吴倩自愿分期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偿还原告曹宣卫借款本金 2,000.00 元, 2021 年 1 月 15 日前被告何林路、吴倩偿还原告曹宣卫借款本金 8,000.00 元,利息不再计算。若被告何林路、吴倩有一期未按时履行,原告曹宣卫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 25.00 元,由被告何林路、吴倩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