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省滑模建筑工程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69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2民初3351号 |
案号 |
(2021)黑7101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黑0102民初3351号一、被告郭文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迎材料款227000元并自2013年11月23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227000元为基数计算利息至付清时止;二、被告黑龙江省滑模建筑工程公司对第一项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05元,保全费1655元,公告费820元,共计7180元由被告郭文昌负担(此款原告张迎已预交,待被告给付欠款时一并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志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126960170R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道街21号三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