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健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1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刑初869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20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阮友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