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00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02民初7630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恢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洪、孙静自愿定于2019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其所欠原告蔡琼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元,并以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8年4月11日起支付利息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69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担保保险费2680元共计14580元,被告杨洪、孙静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