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盛强源散热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2民初9175号 |
案号 |
(2021)黑0102执15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迪、王祥玲与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的个人授信协议、个人贷款借款合同继续履行;二、被告刘迪、王祥玲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偿还贷款本息1万元,同年10月31日前偿还贷款本息5万元;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贷款本息2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贷款本息3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告刘迪、王祥玲按照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三、若被告刘迪、王祥玲未按上述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则被告刘迪、王祥玲与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的个人授信协议、个人贷款借款合同提前到期,被告刘迪、王祥玲一次性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本息合计259033.67元,本金246477.69元,利息12555.98元,截止2019年5月20日,自2019年5月21日至贷款偿清之日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付; 四、哈尔滨盛强源散热器有限公司对上述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案件受理费5186减半收取2593元,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46860292883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滨江凤凰城405号楼11号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