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4********19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4民初7857号 |
案号 |
(2021)黑0104执5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判决生效之日起,姚华立即给付潘荣利代偿借款42255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42255元为本金,利息给付时间自2019年5月23日起至姚华实际给付之日止,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潘荣利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56元,由被告姚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时间 |
2021-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