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国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1********0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刑初786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宋国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21年 2 月 10 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