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兴鹏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9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哈民四商初字第102号 |
案号 |
(2021)黑01执恢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哈尔滨鹏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一次性偿还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代偿款本息20,429,566.13元;二、哈尔滨鹏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一次性偿还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逾期付款违约金1,130,509.77元;三、哈尔滨鹏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一次性给付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律师费60万元。四、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对哈尔滨兴鹏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安阳市合力高速冷轧有限公司生产的盘螺收线机一套、高延冷轧带筋钢生产线三套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未受偿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徐兴坤、刘俊华对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48,161.50元减半收取74,080.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哈尔滨鹏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徐兴坤、刘俊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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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克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667698074X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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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巴彦县机械轴承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