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市飞驰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2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香民三初字第38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08)香执字第008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市飞驰礼仪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久福货款35383元。二、被告哈尔滨市飞驰礼仪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久福利息1000元。三、案件受理费783元(原告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392元,由被告哈尔滨市飞驰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2008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久福。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08-07-15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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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晓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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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动力区哈平六道街10号2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