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80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10民初4496号 |
案号 |
(2019)黑0110执34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索守才与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签订的《内部认购书》;二、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黑龙江上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佰强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索守才双倍定金40 000元;三、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上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佰强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索守才首付款182 548元;四、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上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佰强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索守才首付款182 548元的利息(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全部履行完给付义务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五、驳回原告索守才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37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索守才负担3324元,由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黑龙江上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佰强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负担4052元;保全费3365元,由被告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黑龙江上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佰强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与上款一并给付原告索守才。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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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孝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0578086250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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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电塔街乐强小区5栋1单元14号商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