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市全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480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10民初107号
案号
(2019)黑0110执38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哈尔滨市全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惠树文轮胎款95200元。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8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哈尔滨市全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09-29
发布时间
2019-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史凤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10094806266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穆家沟村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