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木兰县天隆购物商城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1********666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7民初827号 |
案号 |
(2020)黑0127执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木兰县天隆购物商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高凤清借款损失人民币1,057,600元,剩余损失264,40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二、驳回原告高凤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698元,由原告高凤清负担3,340元,被告木兰县天隆购物商城有限公司负担13,35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迩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7585128666M |
登记机关 |
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木兰县木兰镇通江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