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324********64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02民初6080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29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张志坚欠款30933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下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9年5月29日计付至2019年8月20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8月21日起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840元,由被告周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