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2********2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12民初1922号 |
案号 |
(2021)黑0112执1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被执行人何磊给付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及借款利息(利息及逾期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要求被执行人唐春影给付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及借款利息(利息及逾期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要求被执行人刘彦和给付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及借款利息(利息及逾期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4、要求被执行人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任;要求被执行人依照判决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案件受理费900元,由上述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