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1********1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10民初10561号 |
案号 |
(2021)黑0110执9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易伟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保费2761.89元;二、被告易伟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赔偿款37780.60元;三、被告易伟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自2019年3月2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违约金(以40542.4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四、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4元,减半收取40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易伟负担,与上款一并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