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富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48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10民初607号 |
案号 |
(2019)黑0110执2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富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鹤岗电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50 000元;二、被告黑龙江富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前偿还原告鹤岗电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剩余750 000元,三、若被告黑龙江富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没有按时偿还,应按照年利率24%向原告鹤岗电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自2017年11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24%支付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四、被告李涛、被告李春秀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五、案件受理费18 300元(原告鹤岗电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9150元,由被告黑龙江富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李涛、被告李春秀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发布时间 |
2019-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春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00948010271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珠江俊景小区2栋5单元2层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