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银冠箱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7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824民初2078号 |
案号 |
(2021)赣0824执5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银冠箱包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保险理赔追偿款3350000元及公估费70000元,共计3420000元;二、驳回原告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1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西银冠箱包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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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4097514090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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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金川镇洋峰大道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