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毕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81********0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110刑初23号 |
案号 |
(2021)黑0110执2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毕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 000元。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8)黑0103刑初880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毕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 000元,宣告缓刑三年的执行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 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6年3月8日止; 罚金5 000元已缴纳,其余40 0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毕帅退赔被害人杨阳经济损失人民币119 500元。三、被告人毕帅退赔被害人侯艳玲经济损失人民币6 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