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通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6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802民初3233号 |
案号 |
(2019)赣0802执1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解除原告遂川县梅明汽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通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9日签订的《长安轿车二级经销商合作协议》;二、被告江西通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遂川县梅明汽贸有限公司保证金20万元,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7万元,2019年3月31日支付7万元,2019年6月30日支付6万元,上述款项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遂川梅明汽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行;账号:36050104095000000256。三、如被告江西通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付款,自逾期之日起,原告遂川县梅明汽贸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江西通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全部欠款,并自2018年9月1日起按实际欠款金额,月利率1%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545元,共计3695元,由被告负担,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16 |
发布时间 |
2019-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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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彭能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02568667254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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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8号金色水岸5-6号楼附1-2号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