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181********11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9刑初357号
案号
(2021)黑0109执11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杜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20年9月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杜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肖刚人民币3 8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10-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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