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81********1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9刑初357号 |
案号 |
(2021)黑0109执1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杜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20年9月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杜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肖刚人民币3 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