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伍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8********1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藏0402民初572号 |
案号 |
(2021)藏0402执5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刘伍斌自愿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雷文彬、李花蓉支付工资38772元; 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15.9元,由被告刘伍斌自愿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